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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网评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谣言须担责

2024-12-17 10:54 责任编辑:李满盈 字号:

文丨陈树清

近日,云浮网安部门工作发现,有网民在微信平台发布一则关于“有人相约跳楼”的谣言,引起众多网民关注热议。最终,造谣者被警方依法拘留。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如今,越来越丰富的社交平台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与此同时,网络的特殊性也滋生了一些歪风邪气,低俗、炫富、造谣等博流量式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引发公众恐慌,还可能对一些事件真相或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在本案中,造谣者编造的“相约跳楼”信息,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还可能对那些处于心理困境中的人产生恶劣影响,诱导他们做出极端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本案件中造谣者被拘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不仅是对造谣者的惩罚,也是对所有潜在违法者再一次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张图、一段视频经由全媒体几个小时就能形成爆发式传播,对舆论场造成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力,用好了造福国家和人民,用不好就可能带来难以预见的危害。”激浊扬清,构筑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政府部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加强网络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网络平台应完善审核机制,运用技术手段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筛选,防止谣言的传播;新闻媒体应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的辨识能力;广大网民则应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遇到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唯如此,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