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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考笔试放榜,调剂与面试如何进行?
15日,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2026年国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考生可于即日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6)查询。同时,调剂公告也已发布,将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国考笔试成绩、分数线公布连日来,2026年国考笔试成绩查询的话题备受关注,数次登上社交媒体平台热搜第一位。1月14日晚,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表示已查到笔试成绩。15日,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正式公布。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今年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统筹考虑了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机关招考职位对公务员素质能力的要求,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等因素。其中,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成绩合计,下同)10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60分;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50分;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的市(地)级、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非通用语职位、特殊专业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45分。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统一组织了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数据显示,作为打破“35岁门槛”后的首次国考,2026年国考共有371.8万人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创历史新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98∶1。有283.1万人参加考试,参考率约为87.4%,参加考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4: 1。资料图:2025年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在南京林业大学考点,考生排队等候进场。CNSphoto 仲雁铭 摄未进面试且符合条件考生可参加调剂根据此前发布的招考公告,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5日,调剂公告也已发布,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专题页面公告显示,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根据调剂公告,参加调剂的报考者需要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调剂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提交调剂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8:00至1月18日18:00期间。2026年1月21日之后,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可以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调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另外,国家公务局后续还将针对出现人员空缺的职位,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面试阶段这些事项要注意根据招考公告,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注重精准科学选人。面试方面,面试方式和内容由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的性质、特点等研究确定,注重体现履职要求。有14个部门在笔试阶段组织专业科目笔试、56个部门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都要考察什么?华图教育研究院专家易定宏此前介绍,国考面试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主动性、人际意识与技巧、信息获取等方面的能力,综合考察考生的职位匹配程度。
2026-01-15 -
扩大覆盖面!两部门发文让更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
1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增强企业年金制度的包容性、灵活性和便捷性,持续推动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根据意见,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缴费比例方面,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高。建立方式方面,用人单位可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此外,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等举措。
2026-01-15 -
2025年全国铁路客货运量、投资等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
据国家铁路局网站消息,2025年全国铁路客货运量持续增长,在建项目高效推进,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国铁路客货运量、投资等主要指标创历史新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提供了坚实支撑。客运方面。2025年,全国铁路累计完成旅客发送量46.01亿人,同比增长6.7%;完成旅客周转量16395.56亿人公里,同比增长3.8%。12月份,完成旅客发送量3.23亿人,同比增长8.5%;完成旅客周转量1015.59亿人公里,同比增长6.0%。图片来源:国家铁路局网站货运方面。2025年,全国铁路累计完成货运发送量52.77亿吨,同比增长2.0%;完成货运周转量36869.0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8%。12月份,完成货运发送量4.47亿吨,完成货运周转量3203.45亿吨公里。从分品类运输情况看,2025年,累计发送集装箱10.58亿吨、粮食0.64亿吨、化肥及农药0.51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5.8%、13.0%、6.7%,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有力。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25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15亿元,同比增长6.0%,年度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6-01-15 -
今年第1号台风或将于12小时内生成 专家:对我国影响较小
菲律宾以东洋面热带低压的中心今天(15日)上午11点钟位于菲律宾马尼拉东偏南方向约107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7级(15米/秒)。预计,该低压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可能于未来12小时内加强为今年第1号台风,最强可达热带风暴级或强热带风暴级。从中央气象台历史统计来看,常年1号台风平均生成日期为3月25日,今年1月中旬就可能生成1号台风,属于偏早,但并非异常罕见。2000年以来,共有8个年份的首个台风是在1月份生成的。关于今年1号台风的特点及影响,来看专家分析。根据中央气象台的统计,1951—2025年,有27个年份在1月生成过1号台风;2000年以来也有8个年份,在1月生成了1号台风,最早是2019年1月1日的“帕布”,更早还有1979年1月1日的“爱丽斯” 。中央气象台台风与海洋预报中心首席预报员周冠博介绍,目前菲律宾以东的热带低压,预计将于未来的12小时内加强为今年的1号台风。首先,它的生成时间偏早,较常年同期属于典型的早台风。第二,它的强度偏弱,受较强冷空气的影响,它的削弱速度比较快。第三,它的移动路径,前期属于原地回旋少动的状态,后来受副热带高压南侧偏东气流的引导,稳定向西北方向移动,在后期受较强冷空气的影响以及西风槽的引导会转为东北方向,它的移动路径总体来说属于远海转向台风,对于我国的影响较小。根据目前的最新预报,由于今年的一号台风属于远海转向台风,因此对我国陆地和近海的影响较小,主要影响菲律宾及菲律宾以东洋面。
2026-01-15 -
央行:2025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5.6万亿元
央行今日发布《2025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初步统计,2025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42.12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8.4万亿元,同比增长6.3%;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05万亿元,同比下降18%;委托贷款余额为1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信托贷款余额为4.67万亿元,同比增长8.6%;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15万亿元,同比下降0.3%;企业债券余额为34.24万亿元,同比增长6%;政府债券余额为94.92万亿元,同比增长17.1%;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2.2万亿元,同比增长4.1%。从结构看,2025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0.7%,同比低1.1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2%,同比低0.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2.6%,同比低0.1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1%,同比持平;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0.5%,同比持平;企业债券余额占比7.7%,同比低0.2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21.5%,同比高1.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8%,同比低0.1个百分点。2025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5.6万亿元,比上年多3.34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5.91万亿元,同比少增1.13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2043亿元,同比少减1873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203亿元,同比多增1780亿元;信托贷款增加3682亿元,同比少增294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12亿元,同比多增3405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2.39万亿元,同比多4825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13.84万亿元,同比多2.54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763亿元,同比多1863亿元。
2026-01-15 -
2026全国网上年货节1月19日至3月4日举行
商务部今天(1月15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介绍,1月19日至3月4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指导举办2026全国网上年货节。本届年货节将围绕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品质供给、焕新消费场景、联通内外市场四大主题,组织各地各平台推出一系列大家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2026-01-15 -
两部门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 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全文如下: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金融监管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要求,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我们制定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民 政 部 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12月31日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依法公开慈善信托相关信息,并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进行监督。第三条 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同一慈善信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受托人时,应当由承担主要受托管理责任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在信托文件中予以明确。受托人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第四条 信息公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国务院民政部门建立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受托人在其他渠道公布的信息,应当与其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信息一致。第五条 设立慈善信托,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慈善信托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备案编号;(二)备案日期;(三)备案机关;(四)慈善信托名称;(五)受托人名称、联系方式;(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六条 设立慈善信托,受托人应当自收到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设立情况:(一)慈善信托目的;(二)信托期限;(三)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设置监察人,监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四)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五)信托财产总规模,初始成立时实际到账的信托财产规模,追加计划(如有);(六)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七)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或者数额;(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还应当公开在信托登记机构取得的信托登记编码。第七条 慈善信托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变更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变更备案日期;(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八条 慈善信托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受托人应当自收到变更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变更事由:(一)增加新的委托人的,新的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二)增加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财产总规模的,新的信托财产总规模和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三)变更信托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的,新的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四)增加或者变更监察人的,新的监察人姓名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九条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重新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重新备案编号;(二)重新备案日期;(三)备案机关;(四)慈善信托名称;(五)新的受托人名称、联系方式;(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条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的,变更后的受托人应当自收到重新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第十一条 慈善信托终止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受托人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终止事项:(一)备案编号;(二)慈善信托名称;(三)终止日期;(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二条 慈善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自将终止情况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托的终止事由。受托人应当将处理慈善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自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第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自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 慈善信托发生下列情形后三十日内,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一)重大资产变动;(二)重大投资;(三)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前款中规定的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的具体标准,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慈善信托文件中规定。第十五条 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与慈善信托财产的交易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第十六条 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下列慈善信托信息:(一)对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二)对受托人有关慈善信托业务的行政处罚结果;(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当建立自身的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第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中的委托人的姓名、名称,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就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对受托人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第二十二条 受托人未依本办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二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2026-01-15 -
多地召开“新年第一会” 传递哪些信号?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近日,各地以“新年第一会”为抓手,精准谋划开年工作。从上海、辽宁、福建等省份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到海南冲刺封关首年“开门红”、重庆聚力提升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一系列高规格部署、针对性举措密集落地,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营商环境 “优”无止境“十五五”开局之初,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多地开年工作的“重头戏”。上海、辽宁、福建等省份相继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大会,拉开新一年发展序幕。从各地核心部署不难看出,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以改革攻坚破除发展阻碍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出发点。刀刃向内,破除发展阻碍辽宁将优化营商环境定位为“十五五”时期“最重要、最现实、最紧迫的战略任务”。辽宁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目标,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制定6个方面共34条举措。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下决心抓营商环境,辽宁以问题为导向列出八个整治重点,包括服务意识不强,政府不讲诚信、承诺不兑现,行政效能不高,检查执法不规范,政策效果打折扣、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关系文化”盛行,市场意识不强等顽疾。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轶赢表示,营商环境看似是无形的“软实力”,实则是发展的“硬支撑”。只有营商环境的大改善,才能有“十五五”辽宁全面振兴的大发展。△辽宁沈阳抓早抓细,回应企业关切自2018年以来,上海率先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一年一更新的频率,先后推出八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了1200余项举措。2026年“9.0版方案”以26条举措涵盖政务服务、市场竞争、产业生态、社会共治四大环境建设。一方面,“市场竞争”环境占比最高,8个方面举措涉及监管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牟利性职业举报规制等重点领域;另一方面,“产业生态”首次单独成篇,以6方面举措解决企业空间保障、融资便利、人力资源服务等需求。此外,“9.0版方案”精准回应“反内卷”等热点,通过加强平台算法治理、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等多维度缓解“内卷式”竞争,规范牟利性职业举报,营造公平清朗的营商氛围。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王思政指出,“9.0版方案”凸显抓早、抓细、抓实特点,始终以企业感受为导向,推动政策从“出台”向“见效”转变。△上海乘势而上,厚植营商沃土元旦后首个工作日,福建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这是福建连续第二年以此形式开年布局。2025年的“新年第一会”部署了四大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连续4年超85%。面对“让福建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这一新期待,福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推动营商环境新跃升。会议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创新平台支撑、惠企政策实效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政策精准性和可及性,确保惠企红利直达快享。△福建福州因地制宜 特色布局除了聚焦营商环境,一些地区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发展阶段,做出特色鲜明的开年部署。海南:冲刺封关首年“开门红”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目前,全岛封关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进口“零关税”货物4.2亿元,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货物4723万元;新增外贸备案企业3265家,同比增长超两倍;全年新增备案企业达3万家,同比增长四成。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首年。开局关系全局,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海南召开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工作会,立足全岛封关运作新起点,要聚焦“高标准”,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会议明确提出“五个坚持”,即坚持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衔接、坚持提振内需与扩大开放相促进、坚持“放得活”与“管得好”相协调、坚持“全省一盘棋”与调动市县能动性相结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其中,聚焦提振内需,明确要求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与供给,做优高端购物、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创新发展新型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等。△海南洋浦港重庆:提升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当前,双城经济圈综合实力实现稳步提升,两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自2020年以来连续迈上4个万亿级台阶、2025年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大关。4日,重庆市召开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推进大会。这个过去几年往往春节之后召开的大会,今年改为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为的就是全力以赴把工作进度条往前拉,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本次会议提出“五个新”的发展目标,系统部署新的“十项行动”。其中,关于提升发展能级,会议明确加快构建极核引领、全域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格局,建强现代化主城都市区;关于产业发展,明确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件信息服务、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示范区;关于城市治理,“推进AI赋能”成为亮点,明确构建高能级城市数字底座,实施城市智能中枢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数字重庆”“智慧蓉城”贯通联动。△重庆此外,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河南在开封召开2026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紧抓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强调要把加强基建项目和做优产业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科技创新和推进产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数智赋能和加快绿色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贵州召开全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强调“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等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蓄能。开局即冲刺。各地“新年第一会”的部署虽各有侧重,但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命题。一系列务实举措既为当下发展固本强基,更为长远发展擘画蓝图。实干启新程。发展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要靠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唯有以“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的劲头、“一年接着一年干”的韧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方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6-01-09 -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这意味着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新国标全面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如何?存量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妥善处理?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新车上市更加安全2025年12月18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近10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店铺,以了解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的市场销售情况。在北京市顺义区一家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售卖店里,偌大的店面只摆放着几台新车。据店主介绍,目前门店只有这几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车已经全部售罄。在性能上,相比旧国标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北斗导航定位,使用体验更佳;在安全设计上,一车一码有效遏制了非法改装行为的发生。记者试骑了门店这款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发现车架及踏板均为铁制,座椅比较柔软舒适。另一家位于朝阳区的电动自行车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2025年11月最后三天卖了40多台车,即便天气寒冷,但还是有好多人来买车,目前门店在售三款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随时办理过户上牌。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8亿台。影响千万人出行的电动自行车推行新国标背后有哪些考量?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向记者介绍,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和降低危害程度是首要的考量。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时毒气释放。同时,也为了降低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在她看来,新国标还能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此外,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使用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车主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她说,这样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制,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变身“零公里二手车”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商家将未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在11月30日前过户,这样可以在过渡期结束后把这些车当作“二手车”继续销售。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店看到,店铺里摆放了3台用于展示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当记者询问店铺是否还有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时,店员将记者带到店外,指着路边一台电动自行车说:“这台是没有骑过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写你名(指过户),价格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零售价高300元,一共5500元。”在后续聊天中,记者了解到这台车是店铺在2025年12月1日前将没有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过户”后留下来的,300元是“过户费用”。店员说,此前有客户来店铺将大部分“零公里二手车”买走,“他们给钱痛快,也不讲价。”记者询问是否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店员称没有留下对方联系方式。新国标全面施行后,是否意味着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禁售?销售“零公里二手车”是否合法?《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新国标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行政监管要求。关于“零公里二手车”的法律性质,慕丽说,若车辆在2025年12月1日前已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则其作为“已登记车辆”,在法律上属于二手车范畴,过户行为本身不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但若商家以“预先上牌、后售新车”方式规避禁售规定,则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真实性质披露的规定,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介入调查。大量未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妥善处理?慕丽认为,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应依法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库存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采取返厂改造(如符合新国标则申请认证)、拆解回收、出口转销(符合目的地标准)等方式处理。地方政府可引导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企业合理回收、折价置换,减少社会资源浪费。保障旧车维修配件2025年年初,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但仍有消费者担心“旧车维修难、配件断供”等问题。那么,已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妥善处置?慕丽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售出并登记的旧国标车在过渡期内(各地政策不同)仍可正常使用,不应“一刀切”地禁止上路。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保障在合理期限内供应维修配件。市场监管部门可加强对配件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改装,保障合规配件流通。建议建立“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链条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参与废旧车辆回收,实现环保化、资源化处置。“长期而言,当车辆老化时应主要通过以旧换新等渠道引导车辆安全、环保地退出。”郑翔补充道。新国标已经颁布,如何推动其落地亟须提上日程。郑翔建议,应加强新国标宣传,突出其安全性。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适用场景,例如在保证安全(防火、防篡改)的前提下,可评估对载人、储物等合理需求的参数,进行更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在她看来,电动自行车生产商也需优化产品设计,适配多元场景需求。例如推动行业将后座、后视镜、充足的脚踏空间、安全车灯等涉及基本安全和实用的配置,作为主流车型的出厂标配,而非需要加价的选择配置。鼓励企业研发针对“亲子接送”“购物载物”“长续航通勤”等不同场景的差异化车型,通过设计创新(如可折叠后座、前置储物篮)在合规框架内满足需求。在满足防火阻燃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材料,降低制造成本。例如,采用高密度阻燃发泡材料替代部分金属部件,兼顾安全性与舒适性。“还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查借新国标之名恶意涨价的行为。加强对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核,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打击非法改装网点,切断风险源头,保护选择合规产品的消费者。同时,鼓励商家或金融机构提供低息分期付款方案,减轻消费者购车资金压力。”郑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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