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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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 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全文如下: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金融监管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要求,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我们制定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民 政 部 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12月31日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行为,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定职责,依法公开慈善信托相关信息,并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进行监督。第三条 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同一慈善信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受托人时,应当由承担主要受托管理责任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在信托文件中予以明确。受托人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第四条 信息公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国务院民政部门建立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受托人在其他渠道公布的信息,应当与其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信息一致。第五条 设立慈善信托,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慈善信托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备案编号;(二)备案日期;(三)备案机关;(四)慈善信托名称;(五)受托人名称、联系方式;(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六条 设立慈善信托,受托人应当自收到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设立情况:(一)慈善信托目的;(二)信托期限;(三)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设置监察人,监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四)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五)信托财产总规模,初始成立时实际到账的信托财产规模,追加计划(如有);(六)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七)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或者数额;(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还应当公开在信托登记机构取得的信托登记编码。第七条 慈善信托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变更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变更备案日期;(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八条 慈善信托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受托人应当自收到变更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变更事由:(一)增加新的委托人的,新的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二)增加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财产总规模的,新的信托财产总规模和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三)变更信托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的,新的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四)增加或者变更监察人的,新的监察人姓名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九条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完成重新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备案事项:(一)重新备案编号;(二)重新备案日期;(三)备案机关;(四)慈善信托名称;(五)新的受托人名称、联系方式;(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条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的,变更后的受托人应当自收到重新备案回执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第十一条 慈善信托终止的,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受托人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下列终止事项:(一)备案编号;(二)慈善信托名称;(三)终止日期;(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二条 慈善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自将终止情况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托的终止事由。受托人应当将处理慈善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自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第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自向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 慈善信托发生下列情形后三十日内,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一)重大资产变动;(二)重大投资;(三)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前款中规定的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的具体标准,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慈善信托文件中规定。第十五条 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与慈善信托财产的交易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第十六条 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第十七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下列慈善信托信息:(一)对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二)对受托人有关慈善信托业务的行政处罚结果;(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当建立自身的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第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中的委托人的姓名、名称,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就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对受托人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第二十二条 受托人未依本办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办理其备案的民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信托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二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2026-01-15 -
多地召开“新年第一会” 传递哪些信号?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近日,各地以“新年第一会”为抓手,精准谋划开年工作。从上海、辽宁、福建等省份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到海南冲刺封关首年“开门红”、重庆聚力提升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一系列高规格部署、针对性举措密集落地,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营商环境 “优”无止境“十五五”开局之初,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多地开年工作的“重头戏”。上海、辽宁、福建等省份相继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大会,拉开新一年发展序幕。从各地核心部署不难看出,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以改革攻坚破除发展阻碍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出发点。刀刃向内,破除发展阻碍辽宁将优化营商环境定位为“十五五”时期“最重要、最现实、最紧迫的战略任务”。辽宁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目标,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制定6个方面共34条举措。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下决心抓营商环境,辽宁以问题为导向列出八个整治重点,包括服务意识不强,政府不讲诚信、承诺不兑现,行政效能不高,检查执法不规范,政策效果打折扣、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关系文化”盛行,市场意识不强等顽疾。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轶赢表示,营商环境看似是无形的“软实力”,实则是发展的“硬支撑”。只有营商环境的大改善,才能有“十五五”辽宁全面振兴的大发展。△辽宁沈阳抓早抓细,回应企业关切自2018年以来,上海率先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一年一更新的频率,先后推出八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了1200余项举措。2026年“9.0版方案”以26条举措涵盖政务服务、市场竞争、产业生态、社会共治四大环境建设。一方面,“市场竞争”环境占比最高,8个方面举措涉及监管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牟利性职业举报规制等重点领域;另一方面,“产业生态”首次单独成篇,以6方面举措解决企业空间保障、融资便利、人力资源服务等需求。此外,“9.0版方案”精准回应“反内卷”等热点,通过加强平台算法治理、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等多维度缓解“内卷式”竞争,规范牟利性职业举报,营造公平清朗的营商氛围。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王思政指出,“9.0版方案”凸显抓早、抓细、抓实特点,始终以企业感受为导向,推动政策从“出台”向“见效”转变。△上海乘势而上,厚植营商沃土元旦后首个工作日,福建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这是福建连续第二年以此形式开年布局。2025年的“新年第一会”部署了四大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连续4年超85%。面对“让福建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这一新期待,福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推动营商环境新跃升。会议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创新平台支撑、惠企政策实效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政策精准性和可及性,确保惠企红利直达快享。△福建福州因地制宜 特色布局除了聚焦营商环境,一些地区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发展阶段,做出特色鲜明的开年部署。海南:冲刺封关首年“开门红”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目前,全岛封关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进口“零关税”货物4.2亿元,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货物4723万元;新增外贸备案企业3265家,同比增长超两倍;全年新增备案企业达3万家,同比增长四成。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首年。开局关系全局,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海南召开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工作会,立足全岛封关运作新起点,要聚焦“高标准”,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会议明确提出“五个坚持”,即坚持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衔接、坚持提振内需与扩大开放相促进、坚持“放得活”与“管得好”相协调、坚持“全省一盘棋”与调动市县能动性相结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其中,聚焦提振内需,明确要求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与供给,做优高端购物、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创新发展新型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等。△海南洋浦港重庆:提升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当前,双城经济圈综合实力实现稳步提升,两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自2020年以来连续迈上4个万亿级台阶、2025年预计将突破10万亿元大关。4日,重庆市召开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推进大会。这个过去几年往往春节之后召开的大会,今年改为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为的就是全力以赴把工作进度条往前拉,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本次会议提出“五个新”的发展目标,系统部署新的“十项行动”。其中,关于提升发展能级,会议明确加快构建极核引领、全域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格局,建强现代化主城都市区;关于产业发展,明确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件信息服务、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示范区;关于城市治理,“推进AI赋能”成为亮点,明确构建高能级城市数字底座,实施城市智能中枢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数字重庆”“智慧蓉城”贯通联动。△重庆此外,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河南在开封召开2026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紧抓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强调要把加强基建项目和做优产业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科技创新和推进产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强化数智赋能和加快绿色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贵州召开全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强调“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等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蓄能。开局即冲刺。各地“新年第一会”的部署虽各有侧重,但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命题。一系列务实举措既为当下发展固本强基,更为长远发展擘画蓝图。实干启新程。发展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要靠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唯有以“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的劲头、“一年接着一年干”的韧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方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6-01-09 -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这意味着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新国标全面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如何?存量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妥善处理?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新车上市更加安全2025年12月18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近10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店铺,以了解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的市场销售情况。在北京市顺义区一家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售卖店里,偌大的店面只摆放着几台新车。据店主介绍,目前门店只有这几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车已经全部售罄。在性能上,相比旧国标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北斗导航定位,使用体验更佳;在安全设计上,一车一码有效遏制了非法改装行为的发生。记者试骑了门店这款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发现车架及踏板均为铁制,座椅比较柔软舒适。另一家位于朝阳区的电动自行车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2025年11月最后三天卖了40多台车,即便天气寒冷,但还是有好多人来买车,目前门店在售三款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随时办理过户上牌。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8亿台。影响千万人出行的电动自行车推行新国标背后有哪些考量?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向记者介绍,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和降低危害程度是首要的考量。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时毒气释放。同时,也为了降低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在她看来,新国标还能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此外,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使用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车主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她说,这样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制,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变身“零公里二手车”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商家将未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在11月30日前过户,这样可以在过渡期结束后把这些车当作“二手车”继续销售。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店看到,店铺里摆放了3台用于展示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当记者询问店铺是否还有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时,店员将记者带到店外,指着路边一台电动自行车说:“这台是没有骑过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写你名(指过户),价格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零售价高300元,一共5500元。”在后续聊天中,记者了解到这台车是店铺在2025年12月1日前将没有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过户”后留下来的,300元是“过户费用”。店员说,此前有客户来店铺将大部分“零公里二手车”买走,“他们给钱痛快,也不讲价。”记者询问是否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店员称没有留下对方联系方式。新国标全面施行后,是否意味着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禁售?销售“零公里二手车”是否合法?《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慕丽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新国标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行政监管要求。关于“零公里二手车”的法律性质,慕丽说,若车辆在2025年12月1日前已完成注册登记(上牌),则其作为“已登记车辆”,在法律上属于二手车范畴,过户行为本身不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但若商家以“预先上牌、后售新车”方式规避禁售规定,则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真实性质披露的规定,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介入调查。大量未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妥善处理?慕丽认为,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应依法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库存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可采取返厂改造(如符合新国标则申请认证)、拆解回收、出口转销(符合目的地标准)等方式处理。地方政府可引导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企业合理回收、折价置换,减少社会资源浪费。保障旧车维修配件2025年年初,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但仍有消费者担心“旧车维修难、配件断供”等问题。那么,已售出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妥善处置?慕丽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售出并登记的旧国标车在过渡期内(各地政策不同)仍可正常使用,不应“一刀切”地禁止上路。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保障在合理期限内供应维修配件。市场监管部门可加强对配件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改装,保障合规配件流通。建议建立“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全链条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参与废旧车辆回收,实现环保化、资源化处置。“长期而言,当车辆老化时应主要通过以旧换新等渠道引导车辆安全、环保地退出。”郑翔补充道。新国标已经颁布,如何推动其落地亟须提上日程。郑翔建议,应加强新国标宣传,突出其安全性。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适用场景,例如在保证安全(防火、防篡改)的前提下,可评估对载人、储物等合理需求的参数,进行更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在她看来,电动自行车生产商也需优化产品设计,适配多元场景需求。例如推动行业将后座、后视镜、充足的脚踏空间、安全车灯等涉及基本安全和实用的配置,作为主流车型的出厂标配,而非需要加价的选择配置。鼓励企业研发针对“亲子接送”“购物载物”“长续航通勤”等不同场景的差异化车型,通过设计创新(如可折叠后座、前置储物篮)在合规框架内满足需求。在满足防火阻燃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材料,降低制造成本。例如,采用高密度阻燃发泡材料替代部分金属部件,兼顾安全性与舒适性。“还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查借新国标之名恶意涨价的行为。加强对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核,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打击非法改装网点,切断风险源头,保护选择合规产品的消费者。同时,鼓励商家或金融机构提供低息分期付款方案,减轻消费者购车资金压力。”郑翔说道。
2026-01-09 -
史上最长的春节长假!哪几天上班是3倍工资?
元旦假期过后,下一个令人期待的就是史上最长的春节长假啦~共计放假9天!相关话题引起热议↓重要提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6年春节放假安排: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春节加班哪几天是3倍工资?高速9天全免费吗?快来了解↓春节加班除夕至初三是3倍工资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中,春节放假为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法定节假日为2月16日(除夕)至19日(初三),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些天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能以补休替代。休息日为2月15日、2月20日(初四)至23日(初七),这5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费计算方法如下:2月16日-19日: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2月15日、2月20-23日: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春节高速9天都免费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享受高速免费通行政策。2026年全国春节高速免费时段为,2026年2月15日00:00至2月23日24:00,共计9天。
2026-01-09 -
2025年国家铁路运输总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
1月5日,中新社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获悉,国家铁路2025年完成运输总收入10204亿元、同比增长3.1%,首次突破1万亿元。资料图。图片来源: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2025年,国铁集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成本支出控制,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建设经营管理数智化决策服务平台,全年较预算节支197亿元。统筹推进一体化经营,非运输业完成利润296亿元。同时,优化资本布局,改善合资铁路公司经营,国铁控股运营合资铁路公司总体盈利约260亿元。截至2025年底,国铁集团资产负债率降至62.5%,较上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记者了解到,2026年,国铁集团将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经营。深入推进一体化经营,推动非运输业转型发展,培育一批市场定位清晰、主营业务突出的企业。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严控非生产性支出。规范中小企业账款支付,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跨境经营风险。
2026-01-05 -
国家统计局:经最终核实,2024年GDP现价总量为1348066亿元
国家统计局26日发布公告,按照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近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报、财政部财政决算和有关部门年度财务资料等,国家统计局对2024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主要结果如下:经最终核实,2024年,GDP现价总量为134806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0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与初步核算数持平。
2025-12-26 -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使用智能设备,牢记这三条守则!
国家安全部今天(26日)发布安全提示文章,初中教师小李自从使用AI备课后,能在五分钟内生成一份生动有趣的教案,包括图片、视频和互动问答。“以前备课要两小时,现在可以省下更多时间关注学生个人情况,还能一对一定制专属练习题。”某独居老人陈爷爷,通过子女赠送的智能音箱,找到了新乐趣。“小智不仅能陪我听戏、聊天,还会在我忘记吃药时主动提醒,它居然还记住了我所有孙辈的生日。”29岁的小王原本是文案策划,因擅长与AI“对话”,现已成功转型为提示词工程师。“关键是要把指令说得足够清晰。”从智能客服到AI绘图师,大模型正创造着一个个前所未见的新岗位。当前,AI大模型加速赋能千行百业,推动人们生活日新月异,这位能干又贴心的“数字伙伴”正加速融入我们日常生活。然而每一次技术跃迁必然伴随着新的挑战,当AI的触角延伸越广、嵌入越深,随之而来也暴露出数据隐私、算法偏见等潜在风险,亟需我们构筑安全防线,助推这场深刻的智能变革,安全赋能美好未来。高速发展背后的“暗礁”——数据隐私与安全边界模糊。个别单位因直接使用开源框架建立联网大模型,导致攻击者未经授权即可自由访问内部网络,从而引发数据泄露和安全风险。据公开案例显示,某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内部文件时,违规使用开源AI工具,由于电脑系统默认开启公网访问且未设密码,导致敏感资料被境外IP非法访问和下载。——技术滥用与虚假信息产生。利用AI的深度学习算法进行自动化的数据处理,实现图片、音频及视频的智能模拟和伪造,这种技术被称为深度伪造。一旦该技术被滥用或恶意使用,将给个人合法权益、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境外反华敌对势力通过深度伪造技术生成虚假视频,并企图向境内传播,以误导舆论、制造恐慌,对我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算法偏见与决策“黑箱”。AI的判断源于其所学习的资料,若训练数据本身存在社会偏见或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大模型便可能放大歧视。测试显示,某些AI会系统性偏向西方视角。当研究人员用中英文向某同一个AI提问历史问题时,发现英文回复会刻意回避、淡化某些史实,甚至会给出包含错误历史信息的内容,引发重大歧误,而中文回复则相对客观。安全守则:给“数字伙伴”的三条守则——守则一:划定“活动范围”。做到“权限最小化”,联网AI不处理涉密数据、语音AI不收集环境语音、智能助手不保存支付密码,关闭“数据共享”“云空间”等不必要的访问权限。——守则二:检查“数字足迹”。养成定期清理AI聊天记录、修改AI工具密码、更新防病毒软件、查看账号登录设备等习惯。同时避免随意下载使用来源不明的大模型程序,对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或其他敏感信息的要求保持警惕。——守则三:优化“人机协作”。向AI提问时,在提示词中明确禁止AI过度推演,并要求AI显示来源或思考过程,对重要信息进行跨平台验证,合理辨别AI生成结果,特别是涉及政治、历史、意识形态等话题时,要具备独立思考意识,辩证看待AI的回答,避免陷入“AI幻觉”。国家安全机关提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懂科技、安全使用科技,才能让AI大模型这一新兴科技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广大用户应当提高安全意识,审慎授权大模型软件权限。如发现AI大模型存在窃取个人信息,向境外传输敏感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问题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2025-12-26 -
中疾控:各省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均呈下降趋势
12月25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全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情况(2025年第51周),对全国哨点医院(不含港澳台)采集的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呼吸道样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人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普通冠状病毒、博卡病毒、鼻病毒和肠道病毒等10种病毒以及肺炎支原体在内的多种呼吸道病原体检测。监测结果显示,第51周:全国哨点医院报告的流感样病例数占门急诊就诊总数的比例(流感样病例百分比)为6.7%;哨点医院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呼吸道样本检测阳性率前三位病原体为流感病毒(41.9%)、呼吸道合胞病毒(6.1%)、鼻病毒(5.7%);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呼吸道样本检测阳性率前三位病原体为流感病毒(18.6%)、呼吸道合胞病毒(7.3%)、鼻病毒(6.0%)。监测结果存在南北方地域差异和不同年龄段人群差异。结合全国发热门诊(诊室)诊疗情况、哨点医院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就诊情况、多病原检测等监测结果分析显示,检出均为已知常见病原体,没有发现未知病原体及其导致的新发传染病。近期流感病毒为主要检出病原体,我国流感活动总体处于中流行水平,本周各省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华北、东北、西南和西北地区大部分省份已降至中流行水平,华东、华南和华中地区大部分省份仍处于高流行水平;学校聚集性疫情报告起数显著下降,5~14岁病例组和15~59岁病例组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较高。呼吸道合胞病毒检测阳性率呈上升趋势,北方省份呼吸道合胞病毒检测阳性率连续3周上升,南方省份呼吸道合胞病毒检测阳性率处于相对低水平,0~4岁病例组呼吸道合胞病毒检测阳性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组。鼻病毒检测阳性率本周有所波动。新型冠状病毒和其他监测的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阳性率总体处于低水平。当前,我国呼吸道传染病仍处于高发季节,流感疫情处于中流行水平,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亦存在一定水平活动。为防范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建议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院等重点机构和场所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聚集性疫情,降低疫情影响。公众采取以下个人防护措施:(1)积极接种流感疫苗:仍建议6月龄及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的人均应接种流感疫苗,尤其是感染流感风险较高和感染流感后容易出现重症的高风险人群,如医务人员、60岁及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慢性病患者等。(2)科学佩戴口罩:在就医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在人群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地铁等)时建议佩戴口罩,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患者,以减少感染风险。(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手肘遮住口鼻;注意手卫生,避免用不洁净的手触摸眼、鼻、口,以减少病原体传播风险。(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和充足休息,增强身体免疫力。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与人接触要佩戴口罩,保持室内良好通风;根据需要及时就医。
2025-12-26 -
2018-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为医疗保障投入超3万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医保领域财政投入规模。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超3万亿元。一笔笔真金白银不断汇聚,让居民参保更有保障、困难群众更加安心、医保服务更加便捷。财政补助居民医保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医保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2018-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87万亿元,用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进行补助。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总额为11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占比在60%以上。居民参保更有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盘子更加稳固。2018-2025年,居民累计享受医保待遇超180亿人次。医疗救助兜底作用持续发挥各级医保、财政部门心系困难群众,通过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兜牢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网。2018-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75亿元,地方财政也积极安排资金。2024年,资助791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近2亿人次享受门诊和住院救助。医疗救助兜底作用有效发挥,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90%。财政助力医保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目的是落实为民服务宗旨。各级医保部门通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资金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帮助参保人就医、购药、报销更便捷、更高效。2019-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资金276亿元。在资金支持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使用,超12亿人享受医保码便捷就医,医保信息平台日均结算量超2800万人次,住院费用结算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仅0.8秒。经办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目前超9成的高频医保经办事项可以线上办理,9成以上乡镇(街道)能够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医保经办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模不断扩大,2019-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增长了110倍,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由2.76万家增长至8万家。2025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和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资金4166亿元,持续助力医保事业发展。
2025-12-17



